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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千亿回购案获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12月17日 08:25] 来源:中国网 编辑:子墨   阅读量:8869   

中国平安千亿回购案获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前11月保费收入高达6605亿

12月14日,中国平安发布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大会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公司股份及相关授权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截至2018年12月14日,中国平安A股总市值高达1.13万亿元人民币,而根据《方案》,回购总额不超过公司发行总股本的10%,即此次中国平安回购金额将可能高达上千亿。

同日晚间,中国平安发布保费收入公告,其控股多家子公司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共计高达6605.07亿元。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获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12月14日,中国平安发布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显示大会通过了此前提出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根据此前中国平安发布的《方案》,中国平安此次回购目的是为保持公司经营、发展及股价的稳定,保障、保护投资者的长远利益,促进股东价值的最大化;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长期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的经营可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方案》指出,公司将根据资本市场、本公司股价的波动和变化,酌情、适时回购本公司公开发行的境内、境外股份,回购总额不超过公司发行总股本的10%。回购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及符合监管政策法规要求的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14日,中国平安A股总市值高达1.13万亿元(另有H股市值约为0.484万亿人民币),而根据《方案》,回购总额不超过该公司发行总股本的10%,即此次中国平安回购金额将可能高达上千亿。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还通过了《关于发行债券融资工具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显示,中国平安为了满足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需求,优化资本结构,调整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融资成本,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进行债务融资,在境内外一次或分多次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债务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及其他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人民币或外币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

此次发行债券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资本、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债务、项目投资以支持集团业务发展。

前11月保费收入高达6605.07亿元

12月14日晚间,中国平安同时也发布了保费收入公告。公告显示其控股子公司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共计高达6605.07亿元。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为2229.54亿元;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寿险”)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为4144.53亿元;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养老险”)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为196.60亿元;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健康险”)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为34.40亿元。

中国平安通过平安寿险、平安养老险及平安健康险经营寿险业务,中国平安寿险业务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指这三家子公司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合计数。其中,中国平安的寿险业务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分为个人业务和团体业务。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个人业务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为4214.55亿元;其中,新业务为1412.81亿元,续期业务为2801.74亿元。而团体业务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为160.98亿元;其中,新业务占绝大部分,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为160.60亿元,续期业务为0.38亿元。

除此之外,平安财险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分为车险、非机动车辆保险和意外与健康保险,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分别为1613.54亿元、530.25亿元和85.7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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