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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人寿去年净亏7410万元保费收入仅18万元

[02月05日 17:03]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苏小糖   阅读量:12909   

早在2017年4月份,中法人寿公告拟新增注册资本13亿元,截至昨日记者发稿,银保监会仍未批复上述增资计划

本报记者 苏向杲

4月25日,中法人寿在中保协披露了2017年年度经营业绩报告。报告显示,去年中法人寿保险业务收入仅为18万元,但截至去年年末应付职工薪酬就达到593万元;净亏损达7410万元;退保金达614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15%;年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为-4035.94%,与2016年相比有所下降。

“2017年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快速下降,处于偿付能力不足的状态,业务暂停,只出不进,资产负债不匹配情况凸显,流动性风险日益加剧”,中法人寿表示。

从产品来看,2017年,中法人寿在售产品有5款团险产品,此5款团险产品仅作为公司为总分公司员工投保的福利计划。这5款产品分别为中法团体重大疾病保险、中法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法团体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中法团体定期寿险、中法团体社会统筹补充医疗保险(A款),保费收入分别为8.9万元、3.51万元、3.33万元、1.97万元、0.35万元。

新产品研发方面,中法人寿表示,由于偿付能力不足的原因,2017年未进行新产品开发工作;在核保核赔方面进一步完善和补充了相关制度,同时提交了系统优化建设需求,有效地控制了核保、核赔风险;再保险管理方面,由于未上市新产品,没有进行再保险安排,历史产品保持了往年的分保状态,有效地转移了相应的保险风险。

就目前的公司发展现状,中法人寿表示,公司目前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公司虽已停止新业务开展,但是由于维持公司正常的运营对实际资本仍有消耗,导致实际资本逐渐走低,且增资事宜未能如期实施,导致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

中法人寿在其去年四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中提到,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有以下三点:一是偿付能力不足,因公司资本金长期未得到补充,在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评估体系下,公司经营费用支出导致实际资本持续下降,公司总体偿付能力低于监管要求水平。二是流动性不足,公司自2005年成立以来,资本金从未得到过补充,因持续亏损,资本金已消耗殆尽,现金流持续净流出,公司自2017年4月份即出现流动性枯竭情形。三是人员不足,因目前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经营费用管控,导致人员流失,招聘困难,存在部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无法保证履职的风险。

2017年4月份,中法人寿披露关于变更股东有关情况的公告,拟新增注册资本13亿元,现有股东鸿商集团、人济九鼎参与增资,法国国家人寿不参与增资,拟引入广西长久汽车、宁德时代、西藏先仁投资参与此次定向认购。

而根据去年8月份公告信息显示,西藏先仁投资已退出增资事项,其拟认购的8.57%股份由广西长久汽车接手,若增资事项获批,广西长久汽车将累计持有中法人寿28.57%,成为第二大股东。而拟增资股东的退出也并非特例,在更早前就有吉林长久实业、安徽国圣投资相继退出对中法人寿的增资事项。

截至昨日记者发稿,银保监会仍未批复上述增资计划。中法人寿在偿付能力报告中表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法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4035.94%,低于监管要求的 100%,偿付能力不足,“公司相关的增资扩股方案已在审批过程中,待增资方案批复并实施后,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将会大幅提升”。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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